再说一次,作为一种“术”(技术方法),特别是“以技行击”那“用武之术” (即用于肢体打斗博弈的操作技术)的“武术”,尽管可以“达道”或“体道”(实 现或体现价值方向),然而其本身还并不直接就是“道”。武术中的“术”字,表明其社会属性只是一种实用的操作手段,而任何操作手段都要服从主事者的价 值取向和追求目标。由此在所谓的“计划经济”时期,人们便通过“举国体制” 去发展武术,这确实能够“根据社会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然而由于离开了 武术那历史形成的本性,把“江湖社会”中个人应对环境那肢体冲突的直接实 用技巧变成了 “庙堂之上”炫耀国力的非直接实用的表演工具。这对处于社会 边缘的武林人士来说,自然是属于“走偏道路”并把发展搞成了 “变异”,但髦的东西,是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普遍运用“市场机制”,企图通过“商品化、市 场化、产业化”和“跟国际接轨”的方式去“促进”武术事业,由此可以“让 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这是一个“不能动摇而旦百年不变的大政策” 。所谓“文 化搭台、经济唱戏”,所有的文化活动通通都要被纳入马克思当年所说那个“资 本控制的利润冲动”之中。但以我等习武的边缘群体眼光看来,把一种内向的“身 心性命”之自我修炼和紧急避险的身体应对,改造成为市场需要那“取悦于人” 的工具,这个方向也跟历史形成武术那“自家受用”的“为己之学”本性不符。
2.再说武德
英雄可以莫问出处,但操作却不可以迷失自我。任何社会活动都是在一定 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这于是便涉及所谓的“武德”问题。肢体冲突应对,当 有人际关系的社会规范约束,这无论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问题只是在于操作 者的本来面目、所处关系、生存状态和价值取向。作为武术活动(而不是技击 技术)一个方面表现的“武德”,是武术活动的社会性规范(并不单纯是个体 性自我心理欲求);而具体到社会边缘群体的武林人士(并不是统治阶级)生 存条件和所处关系反映之传统“武德”,尽管受到主流文化的种种无法忽略的 深刻影响(主流可以控制但无法取代非主流),但其核心部分却不大可能类似“当 朝”的儒、法,强调社会伦理等级差序那对上的“忠”、对下的“恕”(或“势”)、横 向的“仁”(或“法”),而更为接近“在野”的墨、道,突出个人道德平等 参与那外向的“勇”、内向的“智”、平等的“义”。我们并不是道德虚无主义者,所 有行为过程中都要坚持自己(而不是别人)的道德底线,然而对于历史事件和 历史事物来说,简单的伦理归因和道德追究却是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在这里,武 德并不神秘,而旦也不是中国武术独有的东西。武德不会直接对技术发生作用,它 只是社会对技术操作施行的约束。在中国式的宗法社会里,道德往往会取代法 制的社会功能,由此其社会影响较之西方更大。但不管怎样,统治阶级“正统” 的道德说教,则是无法决定和表达草根阶层事实上的价值取向。
人是群居的动物,其进化单位是种群而不是个人。抽象地说,所有个人的 恩怨情仇都应当服从国家的法律制度。然而在一个利益分化的社会中,人们还 得区别群居中真实的集体和 虚假的集体,弄清这不同群体内部客观存在的压迫和被压迫、剥削和被剥削、统治 和被统治的真实关系。物理 学上所谓反作用完全是由作 用力引发出来的,社会上则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有道是“没有 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从根本上说,任何人际冲突最后都可 以归结为社会矛盾而不是个人偏执,由此当要社会解决而不仅仅是心理归咎或 道德谴责。应该明白,历史上的武林群体大多处于社会边缘的江湖草莽(直到 民国以后,武术才开始逐步进入都市的武馆和学校),尽管人世间各种不同群 体相互可以沟通和流动,然而处于社会中心与边缘的不同群体基于自身生存状 态,其“居高临下、维系秩序”与“以下凌上、打抱不平”之不同价值取向,恐 怕还是不能混淆的。所谓“官逼民反、不得不反”,当原有的统治秩序成了现 实不公不正根源的时候,个人的反抗不但无法避免,而旦还具有明显的社会合 理性和道德正当性。
老朽以为,诡道迂回的武术文化并不是一种什么“君子文化” 。 “处卑不处尊” 的江湖草莽,从根本上不适宜有闲阶级那“君子文化”的孕育生长;武林人士 社会边缘那“为客不为主”的自由散漫态度,也完全没有社会精英“内圣外王” 的社会主宰心理。不能否定统治阶级意识形态那“普照之光”作用,但是官逼 民反、打斗活命的生存状态却很难生长出等级差序、谦和礼让的行为作风。中 国江湖上出其不意和没完没了的恩怨情仇,却无法等同于西欧骑士相互间“费 厄泼赖”的“公平决斗”。所谓“盗亦有道”,武林人士确有自己的社会承担 和自我约束,然而其“替天行道”所依托“损有余而补不足”那“天之道”,又 跟当下流行“损不足以奉有余”这“人之道”恰好是对立的。此外还有武术操 作技术上的损招、阴招、毒招、怪招和暗器、毒药等,更说明生死博弈完全不 受“正统秩序”的限制约束。被剥夺和受压迫人群更多倾向于改变秩序的“犯 上作乱”,而其“黑猫白猫”的操作选择则完全内在于紧急避险的求生本能,由 此更不是什么后世伟人可以垄断的市场专利。老朽始终弄不明白,为什么某些 著作等身的武术理论权威,硬是要把这样一种防身保命、紧急避险的技术判定 为有闲阶级“娱乐休闲”的产物,并旦还给贴上“君子文化”标签?把自我防卫、应 对挑战的技术体系改变为接受统治、等级差序的道德说教,恐怕很难看作是一 种严肃的学术探讨。
社会上对“武德”那喋 喋不休的规劝和标榜,表明了武林人士跟主流社会的明显距离。应该明白,江湖草莽不是“君子国”,我们不能 无视武林人士大量存在的霸气、匪气、蛮气、土气、流气、痞气,不能放弃“降服其心”的思想改造。相 对于具有鲜明阶级性和职业特征的西欧骑士德性和日本武士道精神来说,中国 的武林道德表现出更多的庞杂性和多样性。历史上其实并没有统一的“武德”。不 能把中华武德孤立起来进行简单化、均等化、抽象化、神秘化和神圣化的处 理。武术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鱼龙混杂那操作者的武德却并不就是中性的。武 林人士一些颇为接近或类似的行事风格,并不等于他们的价值取向完全雷同。这 里必须强调,人们并不是在统治阶级的道德说教,而是在自己所处的社会关系 和生存状态中形成自己道德观念的。武德形成的缘由根据只能是武人的生存条 件、生活方式、所处关系和精神自觉,而并不是时下某些人所理解的那些技术 逻辑、演练风格和前贤教诲、门规律令。社会精英的顶层设计,决定不了江湖 草莽的行为方式,主流社会所要求的道德规范跟边缘群体所遵循的价值方向,显 然并不一致。俗语有云“朝廷有朝廷的法度,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历史上真 正的武德不但要冲破君君臣臣之“等级差序”结构,而且还敢于向弱肉强食的 丛林法则叫板,强调基层群众的维权自保,追求个体的独立自由,表现了习武 之人那“人的自尊”,由此可以成为民间正义的“守护神”,于是他们往往以“文 化背离”者的姿态,用交往性的“礼”取代强制性的“法”,用独立性的“义” 取代关系性的“仁”,用平等性的“信”取代等级性的“忠” 。对既定秩序来说,这 种德性确实具有某种否定性的“破坏”因素;但对社会平衡和历史变迁来说,却 又是一个完全不能缺少的能动方面。历史表明,只要世界上还存在不公正与不 平等,人类的心里就永远怀有不灭的火星,并通过不倦抗争以追求新的星火燎 原。特别是在一个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的乱世中,一些武林人士背负着传统的 理想,敢于蔑视统治阶级的既定秩序并幻想用自己的手中之剑来拯救现实,由 此闪烁着人格的光彩和理想的光芒。有道是“千古文人侠客梦”,在中国文化 中那些“非法制”和“反秩序”的“以武犯禁”,始终都占据道德的制高点而 傲视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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