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体育竞技运动的基本特征有三点:一是在规则的制约下进 行;二是发挥人的最大身体、技能潜力;三是提高运动技艺,争取优 异成绩。

就套路运动而言,在武术中仍是一个泛概念,受它的多种社会 功能和丰富的内容所决定。竞技套路与非竞技套路的逐步分野,是 时代发展的结果。

当然,两者仍有紧密的关系,尤其是传统套路中的许多功法、 技法,有一个继承发展的关系。从总体上来说,两者必然有一些不 同点,正是竞技套路形成的基本特征。需要我们去认识它、研究它, 把握特点和规律,发展和提高套路的竞技性运动。

霉在规则的制约下,力求同等条件下的较量

中国武术由于长期在封建社会及其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影响下, 在广阔的国土上,形成了拳种繁杂,流派纷呈的状况。技术要求和 运动风格千差万别,即使是同一拳种又有不同地域不同流派的差 另L丰富的内容和参差的技术要求给竞技运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表演可以各显神通,健身可以便利就用,而竞赛则必须在同一个技 术范畴中,力求用同一个技术标准去衡量优劣。竞技套路要求与传 统表演、健身防身的套路要求具有不同的特征。

其一,比赛项目相对集中。规则选择了由广泛性、代表性、竞 技性较强的拳种,器械作为主要竞赛项目。鉴于武术的历史状况和 自身特点,仍然包容了其他拳种和其他器械的比赛。力求将相近的 拳种、器械分类集中。对练项目中也仍然有多种形式和内容,则在 竞赛过程进行相对集中的分别评判。这就从项目上形成了竞技的基 本条件。

其二,技术动作标准化。技术动作标准,是技巧项各类竞技武 术评判的重要依据之一。武术竞赛规则从制定以来,动作规格分从 4分提高到6分,显示了随着竞技武术的发展,不断加强动作规格的 要求趋向。在长拳、太极拳、南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中对基 本技术和主要技术提出了规范要求,确定了动作扣分标准。那种在 表演评奖大会中出现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在竞技 武术中是不允许的。动作的技术标准只有一个,离开了它就判为错 误,尽管它可能符合某流派,某地域的要求;但是不符合统一的技术 标准就要扣分。竞技武术不坚持这一点,较有可能流产。

其三,对技术内容既有要求又有限制。它不同于表演交流,可 以随其所好,任由发挥。竞技武术中,除了规定套路的比赛须演练 同一个技术内容,即使是自选套路也对手法、手型、步型、步法、腿 法、跳跃、平衡器械方法作了明确规定,一方面对运动员提出了更为 全面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对有些不利于发展方向的技术进行了限 制,基本上仍然是在同等技术内容面前进行较量,只是可以在规则 的制约下允许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而已。

此外,包括其他拳术、器械在内的所有比赛从服装、器械时间、 场地、起收势等方面进行了限制和严格规定,违反规定即作违例予 以扣分。精湛的技艺在表演场上可以被赞许,但在比赛场上则可能 属于违例。

总之,竞技武术在规则的制约下进行,是十分严格的,违反者 均应扣分,概莫能外。

发挥最大的身体潜在能力

通常,群众性的武术旨在强身健体,修心养性,从生理学的角 度以强度适中的良性刺激为宜,竞技性的武术则不同,要战胜对手, 取得优胜,必须最大可能地去争取,从身体中发挥一切潜在力量去 拼搏,尤其是在与对手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的情况下,竞争尤为激 烈,对抗性的散手如此,而套路运动以个人表现优劣决定胜负,也同 样需要从各种角度发挥自己的最大能力。

从技术动作上,要在柔韧、弹跳方面争取优势,或在速度、力量 上争取占先,都对运动员在体能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身体训 练已成为竞技套路运动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和手段。随着经济水平的 提高,运动员的动作速度、弹跳能力等比以前有了明显的变化。即 使是体现“动迅静定”的稳定性,比以前也更高了。

从动作内容上,为了发挥和表现最大的能力,就必须加大动作 难度。我能做的动作,你不能做,在能力上就胜一筹;或者我的连 接动作比你的复杂多变,不易完成,也是一种难度。现代竞技套路 中成串的组合动作比以前的传统套路增多,更加体现起伏转折的变 化,而一招一式大为减少,以适应发挥运动员的身体能力而应变的 技术趋向。

从整体上,同样体现了大强度运动。据徐光辉等人的测试,除 了太极拳运动员遥测心率在150次/分左右,长拳、南拳、刀术、剑 术、枪术、棍术的运动员,其遥测心率在180次/分以上,个别运动 员达到200次/分以上,有的达到220次/分左右,这是旨在健身 的武术套路无法比拟的。当然,有些传统拳术仍然十分激烈,但它 不是出现在赛场上。据温力的测试分析,它以无氧代谢为主,相当 于400米至800米跑之间,是一种极限下的强度活动。过去传统套 路中,一练几分钟一套,可以自始而终,而今在1分钟20秒内为什 么还常会显得体力不足,正是由于运动强度不同,需要在短时间内 发挥最大的机能动员,因此对运动员的速度耐力、力量耐力都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在技术平均相当的情况下,谁的体力好,谁的体力 分配得当,自然成为竞技套路中不容忽视的取胜因素。

总之,跨入经济行列的套路运动,对运动员在身体素质、身体 机能,以至身体形态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

习 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争取最好成绩为目 的

运动员的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运动员的成绩。从决胜因 素上看,有些项目的运动员的身体训练水平,在运动技艺上的追求 有其独特性,也显得十分重要。

如果说西方许多竞技项目以显现外部动作为进取的话,武术套 路却要求形神兼备、内外合一,就一个动作而言,仅仅从外部形态上 符合规格,达到了标准是远远不够的,评价它的质量高低也决不仅 看它跳得高,完成得稳定,还要看围绕攻防技能表达的方法,劲力 表现的手、腿、身、步的高度协调,以及战斗的意识和神态,要求完 整、完善、圆满。

俗话说“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反映武术动作决不是着重 谁的难度高,而在于谁的功夫修炼到更高的程度,蔡龙云先生认为 “五体称,谓之形备”,“筋骨遒,谓之质善”。可见“形备是基础”, “质善”是进一步的要求。

辱武术竞技应当改革

据一位日本剑道代表团团长介绍,在日本习剑道者已达到 七八百万人,有段位的已超过80万人。大学、高中大都有剑道小组, 体育教材中也有规定的内容。幼儿和小学生则在街道练习场活动。

日本的剑道有颇悠久的历史,中国剑刀术在魏晋南北朝时代已 流入东邻,对日本剑道的技术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据《三国志•魏志》 记载,魏明帝回赠日本女王卑弥呼的礼品中便有备受珍视的“五尺 刀两口”。在民间,涉海移居日本的中国人,传去了中国的剑刀法。

经过长期的历史演进,它与中国武术一样,也产生了众多的流 派。镰仓时代便纷繁不一,室町时代有增无减,而到了德川时代便 出现了 500多种流派,不仅技术风格不同,剑的规格也是五花八门。 显然,这种局面不利于剑道的发展。明治中期着手改革,将各流派 逐步统一起来,按照统一的规格、形式进行练习和比赛,于1910年 正式统一为10套动作。

不言而喻,技术动作的规范化和竞技形式内容的统一,是普及 和提高的一个重要环节。

追溯中国武术的发展,较日本剑道更为久远。就套路而言,明 清是一个昌盛时期,拳种济济,流派林立。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们 在继承中又不断地发展变化,10个弟子10个派,以致派系丛生。根 据目前挖整普查的情况来看,仅拳种已不止300余种,器械也几乎 有近百种,拳械套路以有名有传者为计,也决不在万套之下。

对于这样一宗文化财富,似应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方面人们可 以按照不同年龄、性别、体质、情趣、爱好加以选择进行演练;另一 方面又不利于开展武术竞技比赛。目前的武术比赛,除长拳、南拳、 太极拳、刀、剑、枪、棍、对练的比赛之外,还有其他拳术和其他器 械的比赛,这其中又包含多个拳种和器械,拳术分为四类、器械分为 三类,每一类中仍然有几个不同的拳种和器械。由于技术规格风格 截然不同,很难加以比较。如练八极的与练形意或八卦者,怎么去 比?练九节鞭与练三节棍、流星锤者,哪一个更好?固然可以从功 夫上比较,却总不够客观。

应当看到,武术没有竞技,推向世界是困难的,而竞技项目的 复杂化将是加速推广的障碍。为此,武术竞赛项目迫切需要改革, 作必要的统一和扬弃。

评价一个运动员的套路技术水平,不仅在于对每一个动作的 “质善”,从传统的整体运动观出发,武术还十分注意整套技术的表 现能力,即运动员在几十个套路动作中表现出的对动、静、快、收、 起、伏、轻、重、转、折、站、立等对比变化的处理能力,也即通常人 们所说的“十二型”。在竞技套路中运动员所表现出的韵律、气势和 神采,渗透于运动与运动之间,表现于整套运动之中,即所谓的“形 断气连”、“势断意连”。

当然,除了要求有精湛的演练表达能力和意识修养,还涉及动 作的选择、结构编排与布局技艺等。

概括地说,武术套路竞技既看外部形态,又看内在表现;既看 个体动作质量,又看整套演练效果;既看动作规格,又看实际的功 力。武术套路的要求是很全面的,不同于其他任何竞技项目的技术 标准。

由于上述几个基本特征,因此,武术套路的竞技既区别于其他 体育竞技项目,也区别于非竞技的武术套路运动。也由此,套路竞 技运动的科学化训练才显得十分重要,即要科学地安排计划,培养 武术运动员;合理地进行身体训练与技术训练;控制运动负荷的量 和强度;重视心理训练、智能培养。既要继承发扬武术的固有特点, 不失其传统本色,又要注意现代运动的训练规律。加强科学化和系 统性,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使武术套路的竞技运动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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