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之乡”,是在社会武术活动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它进一步推动了社会武术的发展。近些年来;全国武术运动得到了蓬勃发展,并取得了 可喜的成绩。国家体委为了表彰那些武术活动开展得好 的地区,树立典型,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以推动全国 城乡武术运动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评选“武 术之乡”的活动。1981年,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武术之 乡”评选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全国“武术之乡”评选 活动以县、市、区(相当县级)为单位参加评选;全国首次 评选活动定于1992年内进行;以后评选“武术之乡”列为 一项经常性的活动,每三年评选一次。《通知》下发后,在 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各级体委和政府 部门的高度重视。县、市政府把创建“武术之乡”列入县、 市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国掀起了争创“武术之乡” 的高潮。到1992年6月30日《通知》下发仅7个月的时 间,全国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6个单位申请 参加“武术之乡”的评选活动。通过初评和考核验收,经国 家体委批准,共有35个单位被评为首批“全国武术之 乡”。他们是:天津市南开区,河北省沧州市、永年县、南宫 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黑龙江省肇源县,上海 ,市虹口区、黄浦区,江苏省沛县、太仓县,安徽省亳州市、 硕山县,福建省石狮市、永泰县、长乐县、泉州市鲤城区,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山东省荷泽市、郛城县,河南省登 封县、温县、汝州市、淮阳县,湖北省汉阳县,湖南省东安 县、新化县,广东省宁县、新兴县,广西自治区桂平县,四 川省江北县、宜汉县、夹江县,贵州省安龙县,甘肃省武山 县。1992年12月5日在四川省江北县召开的第二次全 国武术工作会议期间进行了命名表彰。在评选“武术之 乡”过程中,各地真抓实干,推动了群众武术活动的开展, 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了进一步开展“武术之乡”的评选活动,充分发挥 “武术之乡”的先进带头作用,推动武术事业的发展,1993 年,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武术之乡”评 选活动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这个《通知》要求:(一)建立 抽查和普查制度。对“全国武术之乡”每年抽查一次,抽查 数约占“全国武术之乡”的五分之一。三年普查一次,与三 年评选一次“武术之乡”同步进行。(二)建立“全国武术之 乡”的比赛制度。首次比赛已于1993年在河南省温县陈 家沟举办。今后每两年举行一次。“武术之乡”作为社会武术运动发展中的一个新生事 物,是推动和促进群众性武术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随着 时间的推移,它将更进一步地发挥其积极作用。1953年11月8-12日,在天津举行了新中国第一 次规模较大的全国民族形式表演及竞赛大会上,武术作 为大会主要表演项目之一,迈开了作为体育项目进入竞 赛领域的第一步。这次大会参赛的武术选手145名,占与 会8项选手总数的38%,表演项目达332项。仅拳术就 有少林、罗汉、八极、猴拳、绵拳、查拳、八卦、太极、通背、 螳螂等。会后,武术代表团的优秀选手到北京怀仁堂向党 和国家领导人作了汇报表演,受到表扬。1956年11月3日在北京举行了北京、天津、河,北、 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 12单位武术表演大会。,共有92名男、女运动员参加。评 议项目分拳术、器械两类,以成绩最优一项评奖。这次大会是在1953年全国民族形式表演及竞赛大 会的基础上举行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武术的宣传推广、 整理[研究、提高。对评议项目试行了 5条40字的评分标 准,对运动员技术水平进行实验性的评判,为后来起草武 术盍奖规则英息了基础。此外,大会还组织了以北京医学 院曲绵域:刘世明等运动医学专家为主的研究组,对运动 员比赛后的脉搏、心率等身体机能进行了测试分析,揭示 武术健身的价值,迈开了武术科学研究的第一步。1957年,国家体委把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同年6 月16-21日在北京举行了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 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 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 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 183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表演评比大会,通过 评议,有30名运动员得分在8分以上(满分为10分),获 得一等奖。说明运动员的技术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这次 大会还提出了发展传统项目的建议。1958年9月7 — 16日在北京举行了由27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共260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运动 会。这次大会要求除参加拳术、器械两类评奖项目外,每 个运动员还必须参加形意拳、八卦掌及短器械(刀、剑)的 表演。不少运动员还演练了新的套路。会后于9月19— 22日成立了中国第一届武术协会。中国武术协会成立 后,随即邀请了一些经验丰富的武术工作者,通过反复讨, 论,起草了中国第一个以长拳、南拳、太极拳为主要竞赛 内容的《武术竞赛规则》。规则中允许创编自选套路,充分 发挥了教练员的智慧以及运动员的个性特点和创造性, 促进了武术技艺的发展;1959年,《武术竞赛规则》由国家体委正式批准公布 施行。《规则》将竞赛内容按项目分类,规定了竞赛套路的 组别和内容,规定了动作正确规格标准,以及错误动作扣分标准,使武术第一次有了在相同条件下进行竞赛的规 定和比较具体的评分标准。《规则》的实施标志着武术竞 赛步入了现代竞技体育的行列。按照这一《规则》,1959年3月22-27日在北京举 行了由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7名男、女运动员参加 的全国青少年武术运动会。大会进行了 9场978项比赛 和表演。其中包括长拳、南拳、形意拳、八卦掌及刀、枪、 剑、棍、鞭等拳械。出现了许多独特、新颖的套路。规程还 规定,每个运动员至少要报3种类型的拳械,从而丰富了竞赛内容,促进了武术项目的全面发展。1959年9月22—26日在北京举行了第一届全国运动会,设有武术比赛项目和表演项目,有25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172名男、女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和表演。在 比赛项目中设长拳、太极拳、长器械、短器械四个单项,各 单项和团.体总分均按得分多少取前8名。表演项目只评 分不计名'次,对优秀者按水平高低,分别给予一、二、三等 奖。由于新规则的使用,对长拳类套路运动水平有了突破 性的提高。对传统套路的继承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也起到 了推动作用。1960年9月18—25日在郑州举行了有23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192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运动 会。大会分别设比赛项目和表演项目,比赛项目按成绩分 别录取团体、全能(男、女分开)、单项名次。单项有长拳、 南拳、太极拳、长短器械。表演项目只评分不计名次,对优 秀者按水平高低,分别授予一、二、三等奖。在这次大会 ,上,套路中高难度动作普遍增多,如腾空、翻转等动作屡 有出现,而且速度快、跳得高、落地稳。这次大会获得全能 名次的12名男、女运动员中,有11名为14岁到20岁的 青、少年,体现了武术人才辈出,后继有人。由于三年自然灾害造成的国民经济的暂时困难,使 全国武术比赛停止了两年,其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1963年10月15-19日在上海举行了 15单位武术暨射 箭锦标赛。参加武术比赛的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83"名男、女运动员。在比赛中表演了各种流派的长拳和 风格不同的传统项目,如少林拳、华拳、查拳、醉拳、黑虎 拳、猴拳、螳螂拳以及九节鞭、梅花双刀、春秋大刀、双剑、 双钩、醉剑等。1964年9月12—16日在济南举行有19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及北京体育学院等135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 武术暨射箭锦标赛。比赛分甲、乙组进行。甲组男、女运 动员必须参加全能6项比赛,其中包括2项(刀、枪、剑、 棍)规定套路、3项自选套路(拳、长器械)、1项传统套路。 各项按成绩取前6名,不计团体名次。乙组只参加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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